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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丨精耕细作公益诉讼“责任田”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

自2017年7月1日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公益诉讼检察当作“责任田”精耕细作,力求实效,聚焦广大群众在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切实需求,将公益诉讼监督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五年来,该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39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39件,食品药品安全74件,安全生产2件,国有财产保护1件,英烈保护4件,其他类型19件。经过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办案量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办理了一批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的典型案例。

助力海洋环境保护 深入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

鞍子河,自东向西流经大连市普兰店区城区,汇入渤海,被列入《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治理保护重点的河流之一。2019年4月,普兰店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该河道内随意堆放、扔弃的各种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清理,严重污染水体,破坏河道的生态环境,威胁行洪安全,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汛期到来时,河道内的垃圾被河水冲入渤海,严重影响了海洋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办案人员多次实地勘察,并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现场调查取证。取得充分证据后,该院依法对鞍子河河道内生活垃圾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加强河道周围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力度,同时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共同加大对沿岸居民保护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该案的成功办理,使鞍子河下游河道内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也赢得了周边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肯定和支持。

该案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近年来,食品安全成了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2019年3月,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家超市散装食品裸露放置在外,未标注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办案人员在全面分析研判超市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后,制订详细调查取证方案,走访辖区及周边60余家超市,确认部分超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超市销售散装食品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立案,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检察建议书送达后,办案人员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线索移送机制。相关行政部门及时纠正查处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督促涉案超市整改销售散装食品不规范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益。

该案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2019年第一季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

2020年6月,普兰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辖区某街道办事处一处养殖基地化粪池未及时清理,散发剧烈恶臭,并产生外溢,污染临近耕地;位于另一社区的10亩耕地被租赁用于晾晒鸡粪,严重污染了土地,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晾干的鸡粪粉末随风飘散,污染周围环境。办案人员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予以清理整治,投入资金对破损化粪池进行修复,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

为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耕地问题,普兰店区检察院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发出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基地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重点针对养殖区域的科学布局、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土地、大气等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提出治理建议;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了《关于打造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协同示范区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领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同和配合。

该案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典型案例。

保护“活化石” 为文物古迹筑起“保护墙”

双塔摩崖石刻位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双塔街道九龙山风景区南坡,是辽宁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金代大定三年(公元1163年),是东北地区罕见的有明确纪年的金代遗迹。2020年11月,普兰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发现该摩崖造像保护设施受损,严重危及文物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3月初,普兰店区检察院经实地勘查,对摩崖造像保护设施损坏情况拍照取证,调取文物档案,经询问当事人和文物管护人员后查明了公益受损事实。随后,普兰店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街道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安排文物看护员加大巡查频次,发现摩崖造像保护设施损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也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积极沟通,并及时向市级文保部门递呈《关于望海寺摩崖造像保护性设施建设立项的请示》。目前,相关行政机关正在组织编制望海寺摩崖造像保护性设施建设及展示工程设计方案,检察机关密切跟踪后续情况。

2022年1月,普兰店区检察院与区文化旅游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就案件线索移送、办案联动、起诉应诉、宣传培训和沟通联络等作出具体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文物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同和配合提供依据。

该案办案经验在《辽宁日报》刊发。

治标更要治本 以“我管”促“都管”

该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区检察院与区环保部门会签《关于打造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协同示范区的意见》,并在环保部门内成立了全省首家检察工作站。

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区检察院与区文化旅游局会签《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

在国有资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区检察院与区税务局会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合作框架协议》。

该院在工作中与行政机关诚恳交流,将对检察机关的履职要求转变为多方共识,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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