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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千山丨提前介入+追赃挽损+检察建议 护航民企我们很用心

时间:2022-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鞍山千山区检察院

近日,鞍山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登门致谢,对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谨办案,帮助企业深挖“害虫”,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表示真诚感谢。


案件回顾

今年2月,千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徐某职务侵占一案。徐某作为鞍山某公司分公司的项目部负责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向总公司虚报员工数量,骗取工资款、保险金等共80余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耐心细致地梳理案情,多次主动联系企业了解情况,共为企业追赃挽损40余万元。案件现已办结,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企业人民币40余万元。

提前介入,夯实证据基础

“我们坚持实行涉企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掌握涉企案件线索后,依申请提前介入,认真听取侦查人员关于案件事实与证据搜集情况的介绍,并向公安机关提出调取证据意见,同时要求公安机关针对涉案金额继续进行取证。”该院包案领导介绍道。

本案侵占数额较大,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直接影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强化诉前引导,为案件的侦办夯实了证据基础。

追赃挽损,守护企业“钱袋子”

检察机关把解决实际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着重考虑如何帮助企业挽回损失。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检察官主动听取辩护人意见,积极与徐某家属沟通并向徐某做思想工作,就法律适用、认罪认罚、退赃退赔、量刑等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其家属主动退赃退赔,争取从宽的量刑建议。

检察建议,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转变“坐等案件”的办案思维,检察机关主动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充分了解企业的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等。针对走访调查中发现的涉案企业在项目管理、内部监督、人员考勤、员工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帮助企业优化内部结构、完善管理制度,从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涉案企业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对所提建议全部接受,并积极整改落实。

“这面锦旗,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我们将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走细、走深、走实,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承办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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