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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2-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绥中县检察院

绥中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院开展的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以“公开听证促和解”专项活动要求为宗旨,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通过“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方式,成功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叶某某支持起诉案

2009年8月17日,叶某某与绥中县某村村委会主任李某某签订了《某某村路基改造及砼路面施工承包协议》。协议中约定将该村屯通公路路基改造及砼路面工程承包给叶某某施工队施工。工程完工后,拖欠工程余款2万元一直未予支付。叶某某多次追讨,均以各种理由推脱。2022年5月村民叶某某来到绥中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绥中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经进一步审查认为,该案系涉农民工弱势群体案件,综合案件特点和申请人诉求,为确保农民工权益依法尽快得以实现,组织召开了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付清了拖欠的全部工程款。

曹某某支持起诉案

2020年7月,曹某某进入绥中县某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做工,2021年5月份开始切割石材做大理石切工,5月4日,切割石料过程中受伤,经县医院诊断为右腿髌骨闭合性骨折,事故发生后,曹某某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该案经县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曹某某在未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欲直接向绥中县人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费用。曹某某因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且经济困难,向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组织绥中县人民法院、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对曹某某进行释法说理,使其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具体的了解,并知晓了维权的具体流程,曹某某主动撤回申请。考虑到高效实质解决曹某某的难题,为使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后,多次联系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法明理,晓以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曹某某最终获得赔偿款15万元。

用最短的程序性时间,最快捷地要到工资,是农民工讨薪的最大诉求,也最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人民安全感、幸福感为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综合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着重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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