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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古塔丨天上掉下“毒馅饼”

时间:2022-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

“听说了吗?新成立的XX商贸公司,投2800元一个月返还3000元,还能赠送三天两夜省内游,可以吃杀猪菜、发猪肉、泡温泉、参与砸金蛋领红包活动,投得越多、期限越长、利息越高,享受的待遇也就越好。”

“公司的老板可不得了,在海南经营影视公司、在浙江经营珠宝,在三亚、大连的酒店主要经营康养旅游项目,听说还有海参养殖产业,我们可以亲历现场体验感受......”

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公司,从成立到被侦查机关立案,短短41天时间就骗取了百余人近300万元,到案的被害人平均年龄68岁。

经查,被告人胡某某成立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后,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向不特定社会群体虚假夸大宣传自有资产、实体经营情况,以进店送小礼品、砸金蛋领红包、高额利率为诱饵,以客户购买该公司不同类型会员产品赠送旅居度假、健康养生、康复保健、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的承诺,诱骗客户投资,数额巨大。经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审查,以被告人胡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多名被害人参与旁听,被告人胡某某对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拒不认罪,检察机关通过出示多份客观证据证明,其成立公司时已资不抵债、吸收的钱款绝大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40余页的举证提纲,将神通广大“胡老板”的神秘面纱逐一揭开,将其办理会员就赠送各种服务的谎言逐一揭穿。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在依法起诉的同时,古塔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针对胡某某在异地因涉嫌同类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又流窜到长春、沈阳、丹东、锦州等地以同样的方式实施犯罪,相关部门可能存在监管盲区,且在省内外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了整改措施,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全部采纳,表示将迅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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