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沈阳丨沈阳检察这十年

时间:2022-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近日,在振兴新突破奋进新征程——“沈阳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优化法治环境专场,沈阳市检察院就全市检察机关近十年重点工作成果、未来五年工作目标、“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等进行新闻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2013年以来,重点开展以下检察工作:

能动履职保障沈阳振兴发展

全力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6964件85993人、审查起诉案件87786件107466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和暴恐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专班化办理不良资产清收挽损案件。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持续提升。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厉打击、精准打击”,着力“打伞破网”,促进长效常治。

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配套制度。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在全国率先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东北首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立足服务中小微企业,创立17家“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

心系人民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市千余名检察干警组成“疫情防控先锋队”等奋战防控一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通过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和解1256件。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查办损害环境资源、食药安全领域案件2762件。在全省首创“律师异地阅卷”系统,探索网上阅卷服务,为省内外律师提供服务1662件。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监督执行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在全省率先实践“职业禁止令”“督促监护令”“事实孤儿认定”等制度。

强化担当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以“求极致”精神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42件、撤案797件,依法不捕32963人、不诉4586人。审查刑事判决、裁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307件。开展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减假暂”提请不当3025人。2018年以来,加强监检配合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00人,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43件45人。

以“精准化”目标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6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提请抗诉52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5件。

以“促和谐”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86件,提请抗诉13件,发出检察建议578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83件。

以“大格局”思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430件,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达到99%。在全国率先研发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为精准有效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强本筑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从强化理想信念入手,建设以“厚德崇法、励精守正”为内涵的检察文化。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和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系统化监督体系。抓实人才培养,22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开展对16个基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沈阳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提升履职质效,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思想解放实现新跨越。组织“两会”精神学习,开展新任领导干部、青年干警培训,召开检察理论主题研讨会,加大对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检察干警”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服务营商环境施展新作为。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等文件;成立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首次对适用第三方机制整改合规的涉案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加强业务建设推出新举措。率先在全省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促进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作为省内首批试点成立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探索建立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全过程、各环节检察监督机制;与市民政局会签全省首个民政系统涉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制度,织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网”。

建设智慧检务迈上新台阶。升级律师异地阅卷系统,实现律师网上预约全覆盖、“线上线下同行”;完善全市检察机关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庭审系统建设,实现检察办案“全业务”“全流程”“云办理”。

放眼未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沈阳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奋力走好新时代沈阳检察“赶考之路”,答好维护公平正义“履职命题”,交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合格答卷”。

要注重擘画长远,精准服务沈阳振兴发展。着眼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依法打击各类犯罪。以“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为着力点,打造更深层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为民司法,促进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抓纲带目,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引领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强化虚假诉讼、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要筑牢政治忠诚,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全国一流”检察机关。

答记者问环节,沈阳市检察院就全市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具体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年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加减法”,打好“组合拳”,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

着力保市场主体。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5条意见,制定防止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17项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以及3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个服务提升“五大法治工程”子方案,健全“1+17+N”制度保障体系。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对涉案企业家“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监督清理各类涉企“挂案”“积案”,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建立涉企申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民事行政案件办案时限平均压缩20%。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与市工商联等九家成员单位共同出台系列第三方评估考察机制,组建专业人员名录库,揭牌成立“沈阳市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依法监督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着力助转型升级。助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刑、民、行三合一改革,以专门化、专业化、科学化办案模式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在全国率先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东北首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企业“知识产权风险1号检察提示”,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立足法治沈阳建设,撰写《关于成立高新中央法务区的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委建言献策。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向在沈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发出类案风险提示,以担当的精神承担起沈阳企业上市无犯罪记录查询任务。

着力抓精准服务。立足服务中小微企业,创立17家“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覆盖企业7000余家,组建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订单式服务企业,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配合建立“企业家会客厅”,定期发布“法治营商天气预报”,以“小切口”为企业提供“微服务”。适时出台《沈阳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围绕涉企涉疫案件办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精准检察保障。积极推行控告申诉“互联网+信访”工作机制,利用检察12309企业服务热线,提升线上解答咨询时效性,对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三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精准助力企业生存发展。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