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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安丨判了!26名老人被骗148万!

时间:2022-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近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支持公诉的王某某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该案系今年以来当地首例养老诈骗案件,被害人多达26人,涉案金额高达148万余元,检察机关起诉事实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2015年至2019年,王某某谎称能“代办养老保险”,并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被害人信任,再以签订协议或口头约定的方式骗取财物,将诈骗所得用于个人消费。同时,为掩盖犯罪事实,王某某通过个人账户将新收取的钱款以“发工资”的名义发给之前办理保险的人,“拆东墙补西墙”直至案发。

振安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严查细审,核实有关证据,对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等进行了全面分析评估,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人在审查中还发现,证据材料中仍有大量被害人,于是提出多条继续侦查意见,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审查起诉期间,承办人与公安机关多次就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进行沟通,根据相关证据确定了犯罪数额计算的起始时间,克服了本案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较长、犯罪数额计算复杂等困难,就证据收集情况及时研判,最终认定148万余元的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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