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经常来看我,跟我谈心,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未成年人小丽(化名)在一次帮教考察谈话中感激地说道。
近日,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受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委托,就一名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案件开展了跨区异地帮教。
2021年3月至11月,辽阳市白塔区在校学生小丽(未成年人)伙同男友赵某某(另案处理),多次以威胁、恐吓方式向小丽的两名同学索要钱款共计13000余元,用于生活开销。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白塔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本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考虑到小丽犯罪情节轻微,事后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且有认罪悔罪表现。经召开听证会听取评议意见后,对小丽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考虑到小丽居住在文圣区,由文圣区检察院就近考察比较便利,受白塔区检察院委托,由文圣区检察院对小丽实施跨区帮教。
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文圣区检察院在接受委托后,及时与小丽及其法定代理人沟通,在充分了解其家庭背景、教育情况、成长环境与社会经历后,为其量身制定了帮教方案。在六个月的考验期内,该院将通过定期学习法律法规、阅读法律书籍、电话沟通、按时提交思想汇报等方式对小丽进行教育矫治。
近日,文圣区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首次跟踪帮教,承办检察官听取了小丽的思想汇报,进行了教育劝诫和引导感化,鼓励其要吸取教训、心存敬畏、珍惜重返社会的机会,要遵守社区矫正的制度规定、服从监督管理,不辜负家人、司法机关和社会的期望。随后,检察干警陪同小丽参与了社会公益劳动。
“白塔、文圣两地检察机关打破地域限制,共同对未成年人实施帮教的方式解决了距离远、帮教难等问题,是一次有益探索,非常灵活,值得肯定。”小丽的代理律师为检察机关协作助力未成年人成长的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