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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丨上门听证办“小案” 化心结解民忧

时间:2022-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河检察院

“感谢你们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来到我公司帮我解决问题,检察院的解释很专业,让我醍醐灌顶,我的心结打开了。”听证会结束时,立案监督申请人刘某某由衷地说。

2021年12月下旬,刘某某发现其存放在王某厂区内的2个高架罐丢失,怀疑系王某盗窃,报警后公安机关经初查,认为王某没有犯罪事实并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刘某某不服,向辽河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该院高度重视,决定由院领导亲自包案办理。

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并无不当。考虑到刘某某的意见比较大,辽河检察院准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化解矛盾。但进入汛期以来,当地暴雨多发,刘某某公司院内积水严重,为防止发生意外,刘某某平时都在公司守着,无法抽出时间到检察院参加听证会。为了方便服务群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该院决定到刘某某公司开展上门简易公开听证。

此次听证的重点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否成立。听证会上,虽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阐述了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事实、法律依据,检察机关说明了立案监督审查情况,听证员发表了评议意见,但刘某某还是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表示不理解。

对此,承办案件的院领导再次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开展了释法说理,专业的角度、通俗的语言、耐心的讲解逐渐消除了刘某某的疑虑,最后其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和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审查意见表示认可。

此次听证是辽河检察院今年以来首次上门进行的公开听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也让当事人在“小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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