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州市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开展上门听证,通过释法说理将群众矛盾“就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申诉人袁某某因琐事与刘某某等三人发生争执,被殴打致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刘某某等三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各7个月。袁某某以法院量刑畸轻为由向锦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经了解,袁某某因伤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且尚未获得任何赔偿,后续治疗费用没有着落,家中还有父母需要赡养,生活陷入了困境。因此,袁某某的申诉意愿非常强烈,希望通过申诉得到满意的结果。
考虑到袁某某有伤在身,且家住农村、交通不便,为有效化解矛盾,减轻诉累,锦州市检察院决定带案下访,实地调查、了解其真实情况和心结所在,寻找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最终决定开展上门公开听证。
近日,公开听证会在袁某某所在的村部召开,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村委会成员、申诉人亲属等受邀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解读了与本案有关的法律知识,说明了本案犯罪的处理依据。听证员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相似案例,向袁某某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劝解打消袁某某采取极端方式打击报复被告人的想法,要相信党和国家的政策,相信法律,通过法律渠道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
检察机关表示,将针对袁某某目前存在的困难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协调法院解决该案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执行问题。最终,袁某某表示完全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撤回了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