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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丨检察院多措并举抓监督 推动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开展

时间:2022-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市检察院

自今年4月底下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流程指引(试行)》以来,葫芦岛市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强化监督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监管场所安定有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开展。


一是配齐配强派驻力量,检察履职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为落实最高检关于派驻检察人员每三年轮岗交流一次的新规定,依法对女子看守所同步开展监督,选派两名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到驻所检察室工作,其中一人为女性员额检察官。加强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看守所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每个工作日都确保检察人员在岗,规范记录检察日志。每个派驻检察日抽查当日监区重点部位实时监控30分钟,抽查前一日重点时段录像回放30分钟,及时掌握暂缓收押、所外就医、缓刑出所、投监和释放等情况。


二是深入监区实地检察,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自7月中旬看守所疫情防控政策允许进入监区后,驻所检察人员深入监区开展实地检察11次,对过渡监室、留所服刑监室、女子监室、单关室、医务室等监区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察,对被关禁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监督管教民警规范执法。听取在押人员反映情况并进行释法说理33人次,深挖线索、以点带面,针对某法院超期羁押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每个派驻检察日开展提讯提解检察,每月开展伙食卫生检察,依法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三是逐条对照认真整改,落实省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省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于6月下旬对市看守所执法活动及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工作进行了巡回检察,并于8月3日向两家单位分别反馈了巡回检察意见。对省院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驻所检察室逐条认领,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整改落实,并督促市看守所对巡回反馈问题及时整改。8月16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应邀参加市看守所狱情分析会,结合省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和最新版《看守所执法细则》,从法律监督的视角提出完善看守所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履职能力。5月17日,组织召开全地区刑事执行检察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结合具体案例,讲解做好派驻检察工作的途径方法。7月14日,以省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兴城市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市检察系统驻所检察业务专题培训,邀请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沈阳市院、鞍山市院、沈阳市大东区院业务专家为两级院派驻检察人员授课指导,传授办案经验并答疑解惑。组织学习各项制度规定,按照“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新模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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