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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苏家屯丨上门听证解心结 司法救助纾民困

时间:2022-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们专程到我家来召开听证会,给我发放司法救助金,为我解决生活困难。我接受你们的劝解,不再上访、申诉!”听证会结束后,申诉人郭某某感动地说道。



近日,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某社区举办公开听证会,当面听取申诉人郭某某的诉求,“就地”化解矛盾。

郭某某系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因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受理案件后,苏家屯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分管控申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包案办理。经认真审查原案材料,在与原案承办人充分沟通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召开听证会化解矛盾。考虑到申诉人年事已高,且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该院决定带案下访,上门召开听证会,到“家门口”释法说理。



在听证会召开前,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郭某某居住地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案情和郭某某家庭情况。经走访得知,郭某某并未得到被告人的有效赔偿,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该院经研究决定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郭某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以缓解其生活困难。


听证会开始后,主持人介绍了本次听证的议题、程序和目的,申诉人郭某某详细陈述了申诉理由及诉求。办案检察官针对郭某某的诉求,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耐心讲解,一一回应了申诉理由,特别是具体剖析了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原因。参会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听取双方陈述的基础上,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应当撤回申诉。


经过办案检察官和听证员们从法、理、情多角度的耐心劝解,并且得知检察机关主动对其开展司法救助,郭某某深受感动,当场表示撤回申诉。


此次听证会是苏家屯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相关要求的具体实践,更是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开展上门听证,既有利于申诉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放松心情、敞开“心门”,充分表达真实诉求;又有利于检察官用亲切生动的“家常话”阐述法律规定,将法言法语说到群众的“心坎儿”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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