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向距离2500多公里的贵州省惠水县检察院发出一封异地协作委托函,委托当地检察干警共同对被不起诉少年进行帮教,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原本惶惶不安的少年慢慢地找回了往日的阳光。
2021年9月,小王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至连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小王父母依靠务农、贷款供养家中4个孩子读书。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小王决定靠打工赚钱来补贴家用,却因法律意识淡薄,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误入违法犯罪歧途。案发后,该院考虑到小王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上交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良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022年6月,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后,本已辍学的小王重新回到了贵州某学校读书。微信交谈中,检察官发现小王总是担心身边人知道自己曾犯过错,无法静下心来安心学习,父母的责备更是让他压力倍增,逐渐不愿与其沟通。为帮助小王卸下思想重负,连山区检察院立即与贵州省惠水县检察院取得联系,发出异地协作委托函,希望与当地检察机关一道共同对小王进行跟踪帮教、心理辅导。
两地相隔数千里,干警们多次以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对接沟通,并结合小王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条件,为他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向他细致讲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邀请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对小王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为了修复亲子关系,惠水县检察院还邀请了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对小王的母亲进行家教指导,引导她尝试科学的教育方法。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小王又恢复了往日的积极乐观,与家人的关系也得到了很大改善。
连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不起诉异地帮教工作方法,打破空间限制,让远在千里之外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帮教,为涉案家庭提供了便利,让迷途知返的少年更好地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