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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表白“中国红”,辽宁检察力量守护国泰民安(三)

时间:2022-10-03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各相关检察院



宽严相济

司法保护民营经济


桓仁县检察院走访调查涉案林地整改绿化情况。


桓仁县某公司砍伐景区树木25株,合立木蓄积近16立方米。2022年初,桓仁县检察院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已对涉案林地进行整改、绿化。检察机关随即启动企业合规考察程序,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经考察后提交了《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报告》,认为涉案企业能够严格按照计划高标准实施,已补种的树木达到生态修复标准。经公开听证、检委会研究后,桓仁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帮助企业弥补制度和监督管理方面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减刑审查置于“阳光下”

公开听证提升监督透明度


鞍山市检察院就两件减刑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相关监狱干警也参加了听证。


针对省南台监狱提请的罪犯丁某、邢某减刑审查案,鞍山市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对两名罪犯的改造情况、财产刑履行情况进行了询问,听取了罪犯同监室犯人证言,刑罚执行机关介绍了两名罪犯在监狱表现情况。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并提问了解案件情况后,为该案的处理提出了评议意见。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将罪犯提请减刑审查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是促进减刑提请审查案件办理公开化、规范化的有益探索,有力提升了检察监督透明度和公信力。


打击养老诈骗

护好老百姓“钱袋子”


针对这起典型的养老诈骗案件,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持续跟踪案件办理,全力追赃挽损。


沈阳某公司以养老旅游活动为名,吸收社会公众集资款本金7.4亿余元,涉及集资群众9717人。公安机关立案后,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制发补充侦查提纲,高效率推进案件捕后侦查;同时深入挖掘洗钱犯罪线索,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释法说理、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非法集资人员主动退回违法所得。现该公司在案犯罪嫌疑人及相关集资人员共有83人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本案被害群众人数多、犯罪数额巨大,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积极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体现了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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