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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丨能动履职 倾力守护“一老一幼”

时间:2022-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

 

沈阳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聚焦“一老一幼”司法保护,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做实“打、防、助”文章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护航老年人幸福晚年,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注重系统观念

坚决打击侵害“一老一幼”违法犯罪

 

落实检察一体化要求,构建“上下协同、部门协力、内外协作”总体工作框架,全面加强对侵害“一老一幼”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机制先行。依据《沈阳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的规定(试行)》,统筹调配两级院办案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层级专业化临时办案团队,集中优势力量联合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深化业务融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打破部门界限、破除条线思维,联合妥善办理职能交叉、关联的案件和监督事项,确保“纵向一体化更加顺畅贯通、横向一体化更加紧密衔接”的要求贯穿监督办案始终。


2022年6月,沈阳市检察院干警走进于洪区光辉街道高台村,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集中发力。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发工作方案,建立办案台账,紧盯六类打击重点,严防五类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摸底排查,对受理的养老诈骗案件逐案报备,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程序衔接机制的意见》,就提前介入、证据裁判、信息共享、风险防控和案件会商等问题达成共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做到应介入尽介入,围绕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及法律适用,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并采取边查边补方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建立重大养老诈骗案件、不批捕案件备案审查机制,指导基层院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不枉不纵,形成有力震慑。

 

深挖彻查。把追赃挽损作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点,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协同公安机关追回赃款,最大限度帮助老年受害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纾解负面情绪。并坚持“一案双查”,深挖洗钱犯罪线索,追诉洗钱犯罪嫌疑人,树牢精准监督理念。

 

加强诉源治理

筑起“一老一幼”合法权益防护网

 

维护“一老一幼”合法权益,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

 

注重以检察建议促源头防范

 

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监督办案职能向社会深层治理领域延伸。

 

市检察院在案件评查中发现某区养老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线索,指导基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向区民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区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日常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以常态化监督管理促进辖区内养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得到市区两级人大充分肯定。

 

为贯彻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检察院结合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向市教育局制发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矫治工作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2021年8月,铁西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抽取工人村一校、兴顺小学两所学校,对其食堂仓库、冰箱、烹饪间、消洗间等进行实地实物检查。


常态化开展类案监督

 

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围绕2019-2021年沈阳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反映出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住宿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及其经营者履行义务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及监管措施,推动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向营业性娱乐场所、住宿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发放强制报告规章手册,在营业场所内显著位置张贴强制报告制度海报,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连续两年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园配餐食品安全普遍性、根源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形成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铁西区检察院推动辖区内118所幼儿园、学校实现校园配餐食品数字化信息公示码全覆盖,即时了解配餐组织机构、卫生健康、食品溯源等信息。

 

在全市部署开展“大型商场、超市等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清查摸底+督促设置”及“净化剧本杀、密室逃脱行业,守护未成年人”专项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旅等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构建更优未成年人保护环境。

 

持续深入落实普法责任

 

沈阳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活动载体,强化对“一老一幼”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化宣传。

 

在“两微一端”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栏,公布举报渠道,发布信息和防范养老诈骗小视频,及时揭露养老诈骗的新手段、新动向。根据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深入广场、社区、村镇、菜市场、养老机构、医院周边等老年人集中区域,发放宣传手册和反诈教材,以案释法讲解常见养老诈骗方式,并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

 

针对未成年人普法需求,在“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中,精心制作动漫法治宣传片、法治教育手抄报和微电影等课件,借助融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强化未成年人的互动性、参与度,实现“沉浸式”普法。积极响应省检察院“讲透一部法,护苗进万家”系列宣讲活动,多次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讲范围涵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的良好氛围。

 

提升司法温度

紧盯“一老一幼”办好为民实事

 

将守护“一老一幼”纳入沈阳检察机关检察为民办实事“十五条措施”重点推进,不断提升“一老一幼”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探索入职查询新路径,与市民政局制定全省首个《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将民政部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院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纳入入职查询适用范围,把入职关口的一次性查询变为每季度的定期查询,确保动态掌握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情况,推动形成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沈阳检察经验。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一体推进家庭教育评估、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皇姑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得到央视《守护明天》栏目报道;苏家屯区检察院牵头成立全省首个由检察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局、妇联共建的“护蕾驿站”暨多元融合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会签工作机制,为夯实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基础保护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8月,苏家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家宁办案组”检察官依托“护蕾驿站”推广《家庭教育促进法》。

 

推动“两个帮扶”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优势,在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的同时,针对帮扶对象逐个建立台账,逐案联系原办案人员、调取原始卷宗,在深入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基础上,为每名帮扶对象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实施“一人一档案,一人一管理”的工作模式,通过分类、分级、分人进行有效甄别矫治。

 

疫情期间,组织与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点对点视频连线了解监内情况,并结合他们学习生活和心理状态,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和针对性帮扶,让涉罪未成年人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对他们的关心爱护。为消除犯罪造成的心里阴影,帮扶中,一方面积极联系家长,转告涉罪未成年人现状;一方面将家长提前录制的视频播放给涉罪未成年人,并为其诵读家书。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亲职感化,增强了他们改过自新、重返校园、融入社会的勇气,更树牢了出狱后加倍回报家人关心和社会期待的坚定决心。

 

用足用好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

 

赡养纠纷是影响老年人幸福晚年的重要原因之一。沈阳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消“家事难断”“私事难管”顾虑,立足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不仅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更注重修复受损亲情。

 

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上,全市检察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但坚决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做法,牢固树立“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邀请心理咨询师对目睹命案发生的被害人子女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对入托、入学困难的未成年人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妥善解决,并减免相关费用;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作为党支部重点帮扶对象,定期回访,送去学习生活用品;探索“司法救助+代表联络”工作模式,沈阳市人大代表韩洋等4名省市代表已深度参与,带动社会力量给予精准长远救助,着力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多元救助主体,综合采取多种救助措施联合施救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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