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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丨依法能动履职 纠正一场20多年的冒名“婚姻”

时间:2022-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婚姻是人生大事,可“被结婚”的王某甲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直到岫岩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她才摆脱了一段持续了20多年的冒名“婚姻”。

 

 

时间退回到1997年。王某甲的妹妹王某乙经人介绍与张某某结识,确定恋爱关系并打算结婚。因自己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王某乙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进行了结婚登记。2021年8月,王某乙在申请办理低保时,被查出结婚证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未能办理成功,便找到王某甲说明了情况。

王某甲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自己与张某某的结婚登记遭到拒绝,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部门撤销其作出的准予自己与张某某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以该行为已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王某甲不服裁定提出上诉,亦未获得支持。今年8月,王某甲向岫岩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岫岩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由院领导承办案件。经认真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如申请人反映情况属实,则该错误婚姻登记应予撤销。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多次与王某甲、民政部门沟通,调查核实关键证据,争取双方达成和解。最终,经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评议意见,岫岩县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方依法撤销了王某甲与张某某的婚姻登记。

下一步,岫岩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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