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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丨送法进乡村 守“未”健康成长

时间:2022-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沈阳检察机关一直努力的方向。今年以来,沈阳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补强乡村地区法治宣讲力量,保护乡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补强乡村宣讲力量

城乡法治宣讲一体推进


为补强乡村地区未检法治宣讲力量,促进城乡法治宣讲工作一体推进、协调发展,沈阳市检察院创新采用“对口支持”的方式,将全市两级检察院分成5组,选派业务骨干深入乡村开展巡讲,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齐头并进,全方位提升沈阳地区未检法治宣讲水平。



铁西区检察院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走进四方台学校,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对在校学生目前应有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等问题作了细致讲解,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沈河区检察院、沈北新区检察院、辽中区检察院精心制作法治宣传片,在辽中区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联合开展巡讲活动。同时,联合辽中区教育局向家长、学校教职工发放法治宣传材料,以能动履职为“催化剂”,助推“六大保护”产生“化学反应”,实现“1+5>6=实”的良好效果。



聚焦重点宣讲对象

切实提升法治和自护意识


巡讲活动主要面向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针对不同宣讲对象内容各有侧重、形式各有不同。



对于乡村地区未成年人,重点针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乡村地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于乡村地区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以及乡村中小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的教职员工,村(居)民委员会人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特别是注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依法履职,形成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三级检察机关联动

大力推进检校合作共建


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路上,检察机关和学校并行前进、不辍探索,检校合作共建工作成效也在一次次交流碰撞中显现出来。



由省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指导建立的“检校合作示范基地”在康平县正式揭牌,该基地位于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学校四楼,主题为“阳光教育,快乐人生”,内置主形象厅及五大板块,综合利用声、光、电技术,采用典型案例点播、专家点评等方式,将体验、认知、感悟融为一体,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沈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助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不断扩大法治宣讲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铺开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对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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