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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丨以多元化救助为抓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2-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

近日,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赵某于1965年参军,1971年复员返乡后,按规定将其个人档案存放于某街道办事处。上世纪80年代初,该街道办事处档案室失火,包括赵某在内的多人档案被烧毁。2015年11月,赵某办理退役军人带病回乡优抚资格时得知因档案被烧毁无法办理。2019年4月,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赵某的起诉。后赵某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均被法院驳回。赵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今年3月,大连市检察院将该案交普兰店区检察院办理。




“经调查核实、审查,我们发现法院以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为由驳回赵某起诉并无不当。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的相关规定,赵某符合退役军人带病回乡优抚待遇申领条件,但因服役期间的病例资料被烧毁未能申领成功,其诉求具有合理性。”办案检察官表示。


赵某服役期间患有胃病,退役后因胃癌手术花费了大部分积蓄,近期又被诊断患有食道癌,生活困难,于是希望通过办理退役军人带病回乡优抚待遇来缓解生活压力。


在提起行政诉讼未获法院支持,赵某的正当诉求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实现的情况下,为避免“程序空转”,普兰店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经多次与街道办事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座谈,街道办事处表示工作上确实存在过失,向赵某诚恳道歉,同意给予赵某一次性现金补贴并承诺对其进行长期帮扶;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赵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发放退役军人帮困帮扶基金;检察机关为赵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并就法院驳回起诉的依据以及检察监督的合法性、公正性向他释法说理。多元化救助有效纾解了赵某的生活困难,他表示不再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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