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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专栏)丨能动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护航民企发展

时间:2022-12-21  作者:李贺 刘乐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2022年12月20日,《辽宁日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振兴发展”专栏刊登“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能动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护航民企发展”一文,内容如下: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能动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护航民企发展

李贺 刘乐


12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首家专门面向民营企业的法治服务中心“枫·帆”民营企业法治化服务中心在本溪正式投入使用。拥有司法办案、合规考察、法治体检、特色功能、普法宣传、畅通诉求等六大板块25项服务内容,其中企业自检系统、一键查询系统、企业服务沙龙等多项功能均属全省首创,该民营企业法治化服务中心更像一个暖心、贴心、温馨的“民营企业之家”。据介绍,“枫·帆”民营企业法治化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新的起点,持续发力,不断探索、拓展法律服务形式,深耕“枫·帆”民企法治化集成服务品牌,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集检察、行政、企业、律师等领域专业型人才,通过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多元+协同”的集成服务和智力支持,帮助民营企业降低涉法涉诉风险,完善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此前,本溪市检察机关在全省首创的“枫·帆”民企法律智库平台服务上线,深受民企好评。


“枫·帆”法律智库是本溪市检察机关集众智、聚合力,精准对接民企需求而精心打造的“枫·帆”民企法治化集成服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本溪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能动履职,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服务理念,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并与7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具体行动指南,全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检察机关还坚持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并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破解企业难题及“我为企业办实事”系列专项活动,不断构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最大限度护航民企发展。


问需于企,方能精准纾困。近年来,本溪市检察机关积极深入企业走访问需,邀请企业家到院参观座谈、调研交流,聚焦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检察服务。去年以来,主动走访了本钢集团、本溪商业银行、南芬铸件厂等企业,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为企业定制更为具体详尽、针对性强的“检察服务生态链”,切实为企业解决揪心事、难心事。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化常态化沟通、搭建服务平台、聚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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