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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一次改变案件走向的引导侦查

时间:2023-02-01  作者:卢金友 姚晓滨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检察日报》第四版刊登“一次改变案件走向的引导侦查”一文,内容如下:


一次改变案件走向的引导侦查


卢金友 姚晓滨


夫妻离异后因履行义务产生矛盾纠纷,一方为报复放火烧车,酿成大祸。近日,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鉴于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放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黄某与李某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但双方在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等问题上的纠纷和矛盾从未间断。2022年6月,二人又因为琐事发生争吵,黄某决定报复,用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将李某名下的出租车车窗玻璃砸坏,用打火机、医用酒精引燃车辆,造成火势蔓延。短短十几分钟,车辆被严重烧毁,经相关部门鉴定,损失总计价值2万余元。


2022年9月2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黄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时发现,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的勘验检查不规范,制作勘验检查笔录不全面,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定性。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实施点燃车辆泄愤的方式是否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是本案定性的关键。办案检察官随即就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确定取证方向,制作具体的继续侦查事项清单送达公安机关。


在案发现场,办案检察官发现,案发地处在加油站附近,人员、车辆来往不断。案发时被害人的车内有较大的油气储备,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加油站为中心的50米半径内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都有可能受到危害,存在发生大规模火灾的危险性。


此案一审在白塔区法院开庭,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黄某的犯罪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还是仅仅侵犯他人财产权利、被告人的行为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放火罪进行了激烈辩论。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黄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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