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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丨优化社区矫正监管举措

时间:2023-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日报》第09版刊登“海州区检察院优化社区矫正监管举措”一文,内容如下:


优化社区矫正监管举措


王春英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近日,海州区检察院联合海州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简捷监管办法进行座谈并达成一致意见。


据介绍,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投资谈判、走访客户、出席展会等确需离开执行地的情况,相关部门原则上应予以批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相关部门应给予开辟绿色通道。在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简化便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还要通过信息化核查、电话通信或实时视频的方式及时实施对其监督管理。


海州区检察院联合海州区司法局通过座谈交流,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共识,在抓好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因执行社区矫正对涉企经营产生的影响。


接下来,海州区检察院将依法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监督,每月针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察,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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