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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丨创新“检察+妇联+关工委”合作模式 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

时间:2023-09-19  作者:胡学文、翟新群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日报》第07版刊登“创新‘检察+妇联+关工委’合作模式 葫芦岛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一文,内容如下:


创新“检察+妇联+关工委”合作模式

葫芦岛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


胡学文 翟新群


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成立葫芦岛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并在连山区山神庙子乡白石头村举行揭牌仪式。该中心覆盖区、镇、村三级,集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是综合性的“家长课堂”,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阵地。


为发挥家庭教育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连山区检察院联合两部门共同搭建平台,致力于打造覆盖城乡的“1+1+3+N”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指建立一套完备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1”指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3”指建立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指导服务体系;“N”指统筹运用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社会志愿者等各类社会资源,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日,连山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区关工委签署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在家庭教育干预中的职责分工,细化了法律宣传、教育方案、发现线索、跟踪回访、考察评估等机制,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思路,创新“检察+妇联+关工委”合作模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与会成员单位表示,将加快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深度融合,全面担负起未成年人成长与成才责任,以实际行动更好地满足家庭教子成才的多元化需求,努力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山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首批聘任6位来自基础教育学校、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优秀家庭教育指导老师,作为中心智库专家。未来,连山区检察官将携手专家团队深入社区、偏远农村等家庭教育薄弱地区,纠正“问题教育”、引导正确家庭教育,让错位的家庭教育走上正轨。


下一步,连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国家监护人职责,持续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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