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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丨依法能动履职,绘就新时代检察好“枫”景

时间:2024-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将在宣传矩阵继续开设“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专栏,展示辽宁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和感人事迹。



新时代“枫桥经验”


近年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始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前面,从身边“小案”出发,依法能动履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一线开花结果。



“检察+网格”
变“等靠要”为“问寻找”


办案检察官通过主动与社区网格员了解辖区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生活情况时掌握到一条司法救助线索。居住在辖区内的李某某因交通事故被撞致残后一直未获任何赔偿,本人失去了生活和劳动能力,家里还有未成年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全家没有经济收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办案检察官随即入户开展实地调查核实,经过评估认为李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第一时间与受理案件的检察院联系,完成线索移送。最终李某某获得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万元,其他社会救助也随后开展。



“检察官进社区入网格真是一项为民排忧解难的好举措,我们街道以后会对照检察官服务清单,及时反馈将辖区内的相关线索,共同为基层社会治理做贡献。”辖区街道综治办负责人表示。



检察官进社区(村)入网格工作开展以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全面对接辖区10个街道、135个社区(村),按照服务清单要求认真履职,不断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效能,从网格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22件,救助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23人,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8.6万元,进一步借助网格力量贴近群众、走进群众、服务群众。


能动履职
撑起司法为民“暖心伞”


“检察机关不仅帮助我们渡过了难关,还挽救了我女儿的婚姻!”拿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和检察官自费购买的慰问品时,南某的父母激动地热泪盈眶。



2023年9月,一位年迈的老人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老人一进屋就泪如雨下,紧握住检察官的手焦急地说,“帮帮我的女儿吧……”在平复了老人的情绪后,检察官得知老人的女儿南某身患重病、双目失明、生活难以自理,现在又被丈夫武某某遗弃了。父母年迈无法照顾女儿生活,全家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困难。


在详细询问了来龙去脉后,检察官耐心地告知老人要到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动帮助联系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协助老人报案,最终公安机关以遗弃罪立案。



在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同时,检察官也开始收集南某生活困难的证据材料。案件移送到该院后,司法救助随即开展,承办检察官分别对老人及其女儿南某、女婿武某某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对一”“面对面”地调解工作。最终,武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会好好照顾妻子南某,帮助其战胜病魔。南某父母的心结也彻底解开了。


为确保家庭关系真正得到修复,办案检察官在救助后进行走访,并送去了自费购买的米面等生活物资,鼓励南某积极面对生活。


创新履职
多元化支持弱势群体维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运用多元化办案模式,兼顾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关系,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为弱势群体解忧纾困,推动支持起诉制度焕发生机。


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其中13件涉及劳动者追讨薪资案件,涉案金额33万元。在办理讨薪案件中,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法官沟通,在诉前阶段介入案件,通过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成功促成调解6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另有1件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1件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经承办检察官释明法律、调解劝说,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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