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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丨打造前端化解工作法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将在宣传矩阵继续开设“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专栏,展示辽宁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和感人事迹。


新时代“枫桥经验”


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举办“枫桥式”工作法专题研讨会,研究制订了“前端”化解工作指引,引导干警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各类检察办案程序的前端环节,有效避免“个案影响扩大化、对立矛盾升级化、诉讼程序繁琐化”,打造中山检察“前端”化解工作法服务品牌。



在街道社区前端

化解民间纠纷

防范矛盾激化


中山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官工作站融入街道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按照“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要求和“检察+网格”服务清单,结合检察履职办案和检察志愿服务,助力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前端防范的能力。


针对邻里纠纷引发社会矛盾增多的现象,创新性提供“菜单式”法律帮助,对“私搭乱建引发邻里纠纷,社区无能为力解决”等难题,及时回应网格内需求。通过矛盾化解端口前移,解决群众“小事”44件,开展防范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宣讲50余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行政执法前端

化解公益损害

排查类案问题



该院通过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涉及公共安全、寄递安全、消防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身边的小案,排查化解公益保护类案问题,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化解和治理公益损害前端问题。为防止汛期来临时挡土墙破损危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该院通过逐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辖区内状况,排查出23处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边坡挡土墙,在继续积极协调督促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的同时,多次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将23处隐患挡土墙列入2023年度治理计划,由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在汛期来临前全部修缮完毕。


在信访上行前端

化解实质诉求

支持弱势群体


该院通过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助力弱势群体通过法治轨道维护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将矛盾争议导入诉讼程序中化解在信访上行前端。依法办理的大连某公司与朱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三件监督串案,系以企业员工个人名义申请巨额借款的合同纠纷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请抗诉,再审得到改判,有力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入选省检察院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典型案例。



在批捕起诉前端

化解刑民交织

修复利益损失


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环节,会同侦查机关将矛盾调解、刑事和解、追赃挽损工作延伸到批捕起诉前端,同时履行排除非法证据、挂案清理等侦查监督职能。2023年,清理“挂案”12件,依法办理的“东方成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起诉的6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判决,该案在大连地区涉案金额76亿余元,造成损失40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近4千人,在审查批捕起诉期间追赃挽损2700余万元。


在法庭审理前端

化解“法结”“心结”

治罪治理并行


通过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运用刑事和解,借力人民调解,在检察审查环节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当事人双方矛盾和对立化解在审判前程序,切实发挥好审前过滤把关的职能作用。



2023年以来,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8件128人,不起诉64件94人,有效化解矛盾纷争。今年2月,检察官在履职办案过程中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以正当防卫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了一起立案7年悬而未决的故意伤害案件,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审判前程序中的审查过滤把关作用,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中山区检察院将不断推动完善“前端”化解工作法,以领导干部办信接访“百千万”工程为牵引,强化实施效果、一体履职、反向审视和监督作用,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让“枫桥经验”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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