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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指示精神(七)

时间:2024-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各相关检察院


6月6日至7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到辽宁本溪、沈阳等地调研。最高检调研组来辽调研,既是对我省检察工作的检验和指导,也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营口市检察院


6月20日,营口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为大局服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社会治理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促进有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充分运用“智库”资源提升履职办案质效。结合检察履职,积极探索高质效办案体系、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诉源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轻罪办理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人才的引、育、管、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


6月13日至14日,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各内设机构集中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深入本溪市两级检察院调研,既是鼓励也是鞭策,为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指明了实践路径。


会议要求,要抓好思想学习领会与转化结合。要扎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以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抓深化、抓改进、抓落实、提质效,以出色的业绩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走深走实;要努力探寻轻罪治理的“最优解”。要始终坚持“轻案”不“轻办”理念,要以“轻罪治理,辽宁实践”试点为依托,以“辽宁政法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试点”为契机,以“轻枫”工作站为抓手,持续深化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探索;要努力实现办案的高质效价值追求。要全面认识、充分分析、妥善处理案件,推进有机办案,始终将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到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以优良的检察工作业绩为现代化辽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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