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刚刚过去的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官”潘非琼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他们有的是忠于职守、精研实干的时代楷模,有的是锐意进取、奋楫笃行的业务标兵,有的是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青年先锋……他们用努力诠释责任与担当,用拼搏书写坚持与梦想,彰显了新时代辽宁检察铁军的精神风貌。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先进典型的世界,探寻他们荣光背后的奋斗故事。
丁宁,女,199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2024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
坚守办案一线,做捍卫正义的“公诉人”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是丁宁从检之初便为自己定下的工作目标。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她共参与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70件,其中不乏涉黑涉恶、经济类疑难复杂案件,全部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百分之百,量刑建议采纳率百分之百,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
在办理某涉黑涉恶专案时,面对七天的审查逮捕办案时间、数十本卷宗、3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压力,她加班加点,在数十页的审查报告中对证据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法院对30余名嫌疑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十年的历练,她逐渐从检察新人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检察官,2022年荣获“沈阳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勇于接受挑战,做履职尽责的“案管人”
从刑检部门调整到案管部门工作后,丁宁积极向同事学习案管工作经验,快速熟悉案管业务基本操作和通用技能,顺利完成了从“刑检人”到“案管人”身份的转变。从案件接收到受理录入系统,从律师接待到信息公开,从数据统计到案卡核查,从流程监控到案件质量评查,她在不断学习中夯实了案件管理基本功。
2023年,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后,丁宁被确定为代表辽宁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的3名选手之一。备赛过程中,早八晚十是她的工作常态,连续半年没有休过周末,图书馆、自习室,总能看到她奋斗的身影。作为一名案管新兵,她深知只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能弥补自己实践经验的不足。她把最高检数据分析报告翻了一遍又一遍,仿写了一篇又一篇,上机操作练了又练,案管文件背了又背。如今,对于受案审查、律师接待、文书公开等的标准和规定,她都能准确掌握;对于数据监管、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的细则和操作,也都熟记于心;面对繁杂的统计分析工作,她也能精准分析、把握趋势。
讲好检察故事,做传播正能量的“宣讲员”
“表达清晰、有感染力”是同事们对丁宁的评价,也是她的专长之一。
检察履职不只是“案结事了”,将办案效果发挥到极致,传播法治声音、延伸职能必不可少。在用心办案的同时,丁宁注重释法说理,将“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丁宁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梳理出辖区群众亟需了解的法律知识,多次深入社区,采用法治宣讲、面对面座谈等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作为院里的宣讲员,她还多次代表院里参加各类竞赛,为院里争得荣誉。从零学习制作幻灯片、视频剪辑,用心撰写每一篇演讲稿,十年来,她先后参与各类竞赛十余次,无论是全市案例演说会还是全区演讲比赛,她都能取得佳绩。
丁宁说:“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很荣幸能与全国各地案管精英同台竞技,对我而言是一次宝贵的人生经历。竞赛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我将把竞赛经历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勤勉务实、笃行不怠,努力为案件管理现代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