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检察监督 保障依法行政

时间:2025-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


您是否知道,当您在行政诉讼中感到困惑时,有力量在默默守护公平?当您发现行政行为可能违法时,有渠道能为您伸张正义?这就是行政检察——它不仅是行政诉讼的“监督哨”,更是群众权益的“守护盾”,用司法利剑斩断权力任性,以法治温情化解矛盾,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安心前行。


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



行政相对人对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持有异议,认为影响自身权益,可依相关法律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会严格审查案件,若裁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方面有问题,将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纠错,维护司法公正。


对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在行政审判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发现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对行政执行和非诉执行的监督



在行政执行阶段,行政相对人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存在超期执行、超范围执行、执行程序违法等情况,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时,会依法对行政机关乱作为、不作为等违法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认真进行整改。同时,与纪检监察机关相互协作,及时移送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线索,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监督之盾守护公平正义,以法治利剑护航权力运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诉求在阳光下回应,让正义在程序中彰显,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绘制法治新图景!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