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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濯青蓝 小院展新篇——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纪实

时间:2025-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作为编制仅有45人的基层“小”院,获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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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双台子区检察院把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打造“青蓝星火”控告申诉、“青蓝益心”公益诉讼、“青蓝传习”队伍建设、“双检讲堂”品牌,向品牌要效益、要战斗力。办理的黄某某不核准追诉案等3个案件先后入选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指导性案例、辽宁省第二批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培养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检察业务标兵人才8人次。


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双台子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定位,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精准护航经济发展,2024年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的“2.23”虚开普通发票案,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追赃挽损两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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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闯敢试是双台子区检察院勇立潮头的制胜法宝。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头号工程,率先在全市建立数字检察信息中心,引进小包公平台,狠抓自主建模和模型应用,为检察业务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研发的“检察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全时、全员”的科学评价体系,利用现代化数字手段提升人员管理效能。


主动奉献是双台子区检察院为民服务的社会担当。认真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水果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电动车集中充电、高空抛物、窨井盖管护、寄递安全等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依法惩治医保诈骗犯罪,持续深化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依托区综治中心平台办好群众烦心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开展防汛、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全院干警参加志愿服务超520人次3800余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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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双台子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岗、省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省扫黑除恶斗争集体二等功、省级文明接待室等省级以上荣誉十余项,并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优秀事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凝聚的合力,以文明创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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