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14日,省检察院召开机关“文明处室和文明干警”创建评比活动动员大会,省检察院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集中开展 “文明处室和文明干警”创建评比活动。
此次创建评比活动提出加强政治文明、办案文明、办公文明和行为文明等“四个文明”建设,以提升机关文明水平和全体检察人员素质。活动要求,全院干警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严禁越权办案、压案不查、瞒案不报,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守办案纪律,严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人文关怀,严禁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变相体罚;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热情解答群众疑问,杜绝生、冷、硬、横;到基层调研要注重自身形象,严禁盛气凌人、吃拿卡要、接受超标准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