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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16-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月25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辽宁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副院级检察员以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对如何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肖声检察长提出五项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原则。检察工作要体现党的意志,全省检察干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必须和党中央保持绝对的一致,不能有任何差错。我们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实施。

二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把防范风险、服务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检察机关办的每个案件都要从防范暴力恐怖和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五大领域风险出发,为经济发展提供最有力保障。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关键环节。要从司法理念、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基层保障、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深入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所在。

四要强化创新意识。把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五要强化忧患意识。把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作为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生态的重要措施。党组和检察干警要切实学习好党章、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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