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营口市检察院、阜新市检察院、辽阳市检察院4位检察长向辽宁省检察院分别作了述职述廉报告,全面总结了工作,客观查摆了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4位检察长的述职述廉进行了点评。
肖声检察长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鞍山、营口、阜新、辽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效明显。省院党组对各位检察长的工作是满意的。省院各位领导的点评,有的放矢,客观中肯。希望你们对照点评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就检察长如何发挥表率作用,带领检察机关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肖声检察长提出四项要求:
一、各级院检察长要作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表率,切实肩负起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重大职责。要主动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看齐。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建设、管理、监督之中。
二、各级院检察长要作胸怀全局、服务发展的表率,善于观大势、谋全局、促发展。要善于想全局、谋长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学习,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增强法律监督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等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要把是否促进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坚持“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发展的重大关系,准确区分“六个界限”,始终坚持“四个并重”,切实做到“三个慎重”,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更加有力有效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三、各级院检察长要作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表率,认真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要高度注重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检院关于加强地方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带头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要清醒认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统筹正确处理好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等关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把各项工作的成效落实和体现到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上来。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对检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深刻剖析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症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推动检察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四、各级院检察长要作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表率,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党章,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碰“红线”,不忘“底线”、不触“高压线”,真正做到有定力、有原则、有纪律。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在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不断进取。要继续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