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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6-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8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主持会议,并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行了深入解读。
    肖声检察长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紧密结合辽宁实际,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把学习讲话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持久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机关党委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全院各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真正成为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践者、推动者和保障者。三是在全院要适时组织读书交流会、演讲比赛等新颖活泼的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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