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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开通运行通报会

时间:2016-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探索,辽宁司法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已经具备互联互通条件。11月1日,辽宁省检察院会同省法院和省监狱管理局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召开了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开通运行通报会。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调室魏显光同志莅临会议进行指导。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就辽宁省开展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试点情况进行了通报,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个单位对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系统进行介绍和演示,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发言。
    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工作是一项改革创新性的工作,平台开通运行后不仅可以节约减刑、假释案件提请、审理、裁定、监督的司法成本,节省案件的诉讼资源,还可以缩短办案时限,大幅度提高办案效率。更主要的是能够增加办案的透明度,让减刑假释的案件信息在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共享,使相关执法机关相互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在客观、透明的执法环境下进行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监督等相关执法活动,有效地防范违规操作,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促进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确保办理的每一起减刑、假释案件都能够体现公平和正义。
    于昆在讲话中强调:对于办案平台建设,一是要加强横向联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检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作用,共同做好办案平台的开通运行工作;二是要加强纵向联动,尽快推进办案平台在地市各级检察机关投入使用;三是要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逐案网上办理作为办案平台运行初期的重点;四是要注意发现平台运行中的问题,补齐短板,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办案平台建设;五是要严格规范办案平台管理制度,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办案平台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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