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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4001名员额制检察官宪法宣誓

时间:2017-04-0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4月5日上午9点,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辽宁检察机关4001名员额制检察官同步进行宪法宣誓。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左手抚按《宪法》,高擎右拳,带领全体员额制检察官齐诵誓词。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经过考试考核和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辽宁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4001名同志为员额制检察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和有关要求,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员额制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省检察院主会场特别邀请了4位省人大代表和2位政协委员光临监誓,共同见证全省4001名检察官的庄严承诺。
    在此次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工作中,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从严把关,共选任员额制检察官4001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5.11%,较改革前检察官比例下降了22.9个百分点,其中省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139名,市级院员额制检察官1075名,县级院员额制检察官2787名,分别占省、市、县政法编制总数的33.82%、36.59%和36.13%。有138名助理检察员进入员额制检察官队伍。
    在宣誓后的讲话中,于天敏检察长对全省员额制检察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殷嘱托:一要以忠诚铸魂,护正义,重操守。坚持忠诚为本,坚守公平正义,秉持职业操守;二要以敬业兴检,善履职,勇担当。真正成为相对独立行使检察权的主体,真正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具备勇挑重担的责任感;三要以本领立身,勤学习,善思考。提高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提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沟通协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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