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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7-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5月26日、27日,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分别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和各级教育部门、妇联、团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学校师生、家长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加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由省检察院与沈阳市检察院、辽中区检察院共同举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新立出席并发言。
    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与会人员参观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办案区,观看了检察机关精心制作的“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展板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题片。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市检察院和辽中区检察院共同为40多名中学生举行了《拒绝校园欺凌,携手美好青春》法治教育课。参观结束后,20多名与会代表听取了三级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和相关单位代表从进一步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形成社会成员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杨新立在发言中指出,今后一段时期辽宁省各级检察机关将不断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进一步推动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为未检工作提供强劲动力;二是加强重点问题调查研究,提高我省未检工作研究能力和理论支持水平;三是强化未检工作社会支撑,促进实现案件专门办理与帮教预防社会化的紧密衔接;四是进一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和校园欺凌整治活动,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治理手段,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长效工作机制。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辽宁省各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继续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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