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7月10日结束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7月12日结束的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全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按照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坚定不移”,遵循司法规律,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于天敏检察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
一、提高认识,坚持“两个坚定不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这次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贵阳组织召开的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深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重大成绩,深刻揭示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我们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为我们开展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的强大动力。孟建柱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这个主题,全面总结了过去一个时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政法机关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对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曹建明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两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就检察机关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以及完成下半年特别是十九大前各项检察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要将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紧紧把握主题主线,始终坚持“两个坚定不移”,攻坚克难,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要突出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我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在很短的时间内赶上了第一、二批试点单位的步伐,员额检察官选任、培训工作顺利完成,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已经开展。入额的综合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已按照要求办案。要认真总结经验,突出工作重点,在创新员额检察官管理、完善监督追责、构建绩效考核、内设机构设置等方面下大气力。要围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督导,保证司法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要深化检察改革。要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发挥检察机关案审前的主导作用,保证办案质量效率。要继续总结沈阳、大连开展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制度改革,争取试出经验、查出问题、确保效果。要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要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面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当前,要争取发现一批案源,待改革铺开后马上办理一批案件,扩大社会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结合辽宁实际,抓好司法改革的各项配套工作。
三、统筹部署,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要坚持统筹推进。今年下半年检察机关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高检院、省院的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继续全面落实“1+3”工作部署、“三确保一强化”工作要求,强化检察监督,以改革的精神和改革措施提高司法办案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要加强“智慧检察”建设。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做好与高检院相关工作对接,充分借鉴其他兄弟省市检察机关的先进经验,统筹推进我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为司法办案、检察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要强化督导检查。落实此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是检验辽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检院和省委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级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察,结合“两大考评体系”日常考核,将改革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保证完成省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