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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辉赴锦州、葫芦岛地区开展领导同志联系基层工作

时间:2017-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24日至25日,辽宁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辉,副厅级检察员张为一行到锦州、葫芦岛地区开展领导同志联系基层调研工作,了解掌握两地上半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省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刑事申诉检察处、法警总队有关人员参加调研。
    此次调研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郑辉要求全体调研人员要按照省院《意见》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做好联系基层工作,把各基层院工作中的亮点找出来,把存在的问题指出来,把对省院的意见建议带回来,切实发挥好省院与基层院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锦州、葫芦岛市院和基层院围绕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创新工作机制情况、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对省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郑辉一行在调研过程中同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还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大家多年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郑辉在调研结束后指出,锦州、葫芦岛两地上半年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能够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四是抓党建带队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郑辉对两地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省院提出的两个“不折不扣”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落细;三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是忠实履行各项检察监督职能,确保基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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