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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7-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8月14日,辽宁省检察院在营口组织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探讨研究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检察院服务保障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许世赢主持会议,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大连和营口三个片区的市检察院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三个地区检察机关介绍了自贸试验区本地片区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汇报了在辽宁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主动深入本地片区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和改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和拓展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许世赢主任对三个地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指出在三个市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检察机关主动谋划,全面对接,措施到位,成效显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许世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大局出发自觉做好自贸试验区服务和保障工作。三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服务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不仅是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必要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找准服务保障切入点、着力点,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作为,努力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二是坚持法治先行,全力营造优质的营商法治环境。要依法打击发生在自贸试验区内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好自贸试验区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商事交易规则和惯例,努力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创新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理念、制度和组织架构。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三地检察机关要顺应自贸试验区特殊管理体制,重视制度创新,探索形成适应自贸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积极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特殊需求,加强国际商贸、知识产权、涉外法律等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储备,加强构建驻区组织机构和专业化、扁平化办案组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
    座谈会后,许世赢一行到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进行了实地考察,与管委会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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