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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业务培训班在锦州举办

时间:2017-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9月6日至9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业务培训班在锦州市委党校开班。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全省公诉队伍业务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改革需要。辽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洪举、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文杰、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出席开班仪式,来自沈阳、鞍山等全省16个市(分)院公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共120人参加培训。
    田洪举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培训班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对公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的情况下举办的,是全省公诉部门重要的学习与交流机会,对提升我省公诉人业务水平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次培训课程按照专题授课、业务实训、分组讨论三种方式设置。培训期间,将邀请高检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等有关专家就非法证据排除、经济与毒品犯罪、技侦证据转化与适用等刑事诉讼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深入解读,同时,还设置庭审观摩及评议环节,以增强参训学员出庭公诉的实战能力。

    本次培训班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以问题为导向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是本次培训工作的突出特点,按照田洪举副检察长的要求,每次课程均设置自由提问环节,学员在针对自己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向主讲人发问,带着问题意识探讨和研究工作,凸显本次培训的实际意义。

    二、以需求为引领

    这次培训注重需求调研,培训前针对办案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培训目标,合理安排课程设置,精心选择授课教师,坚持按需施教,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以务实为追求

    本次业务培训设置的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由参训学员点评并查找自身不足,以促进规范出庭;邀请的专家均是长期从事检察业务、侦查工作和审判实践的专家,针对参训人员在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和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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