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省检新闻

辽宁省检察机关今年“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答卷获最高检肯定

时间:2017-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24日,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东北地区工作推进会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韩晓峰副厅长、立案监督处张建忠处长及员额检察官张忠出席了会议,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黑龙江省院侦查监督处全体干警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三个省院作汇报。辽宁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我省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情况,吉林、黑龙江省院也分别介绍了本省工作情况。



辽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情况


韩晓峰充分肯定了东北三省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成效,实现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新突破。同时,指出东北三省的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领导重视、积极推进,主动扩大案源及深入进行机制规范等方面。

下步工作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拓展,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对“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重要性认识,检察机关开展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更是深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的现实需要,各地需要进一步发挥能动性;其次要提升专项监督的品质,深入探索实践监督事项案件化,坚持程序和证据并重理念,将监督质量和数量作为监督品质的生命线,协调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使案件保持在合理的区间运行;最后是确保“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成效,要按照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式、重成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别查找自身工作难点和突破点,尝试结合地区实际,开展各类小的专项活动,确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召开此次推进会是恰逢最高检部署第三次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攻坚阶段,对深入推进东北地区立案监督工作开展,维护东北地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食药安全,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