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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外就医罪犯抽案检察活动 有效维护公平正义

时间:2017-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29日和12月6日,辽宁省检察院分两批组织10名人民法院决定的保外就医罪犯集中抽案检察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辽宁检察机关于2016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对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度规定,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均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后,逐级备案到省院。省院指定专人统一登记,随机分案,员额检察官参与办理,严把“审查关”。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必要重新进行病情诊断等不宜保外就医情形的,省检察院将其纳入抽案检察名录,择机组织重新进行病情诊断。

抽案检察由省检察院牵头,组织有关市(分)院、基层院以及罪犯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共同实施。为排除干扰防止跑风漏气,省检察院采取异地体检、当天通知体检地点等措施,确保抽检结果客观真实。

自2014年抽案检察制度建立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抽检保外就医罪犯279人,收监执行38人,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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