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保障辽宁经济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锲而不舍抓落实,司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决执行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和过硬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辽宁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