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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按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求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

时间:2018-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省森防指成员深入防火责任区督查防火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省检察院由检委会专职委员齐智文带队组成督查组,于2018年4月12日赴铁岭市开展了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先后深入到铁岭市开发区、铁岭县等防火责任区,听取了铁岭市森林防火情况的汇报,观摩了铁岭市直属森林消防队演练,检查了铁岭市直属森林消防队训练基地、李千户森林消防队,参观了李千户乡花豹冲村“微消防站”。

通过督查,督查组发现铁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能够积极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具体措施部署到位,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处置准备到位,各项工作开展比较扎实有效。

齐智文在督查中对铁岭市的森林防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在于预防。要求一定要时刻提高警惕,筑牢意识防线;一定要强化督促检查,做到有效管控;一定要严肃问责追责,形成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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