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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机关部署全面推进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时间:2018-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积极适应当前监狱检察改革新形势,落实最高检关于在试点省份全面推开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持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省检察院于10月18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全省16个市(分)院及8个刑事执行检察派出院有关人员、省院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监狱管理局有关领导以及全省各监狱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刑罚执行检察处林沂处长宣布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方案有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先期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大连市院、鞍山市院和沈阳市城郊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和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周春山分别作了动员部署讲话。

于昆指出,开展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开创监狱检察工作新局面,切实增强检察监督整体实效,落实治本安全观,实现共赢、双赢、多赢的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先期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础建设上,巡回检察工作架构基本搭建;运行机制上,巡回检察制度初步建立;监督成果上,检察监督效果更加凸显。

为切实落实最高检部署,做好在我省全面推开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于昆明确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不仅是刑事执行检察改革,更是检察改革一项重要内容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

二是树立新理念,以改革精神推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不断创新,重点围绕如何优化人员机构配置,最大化发挥巡回检察功能作用、如何完善巡回检察手段和措施,提高发现和纠正违法问题的能力、如何建立相关衔接机制,保证巡回检察工作顺畅高效三个方面探索推进;

三是突出工作效果,不折不扣地把最高检试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善于运用各类巡回检察方式、善于借助外部力量、善于找准监督关键点、善于反馈试点信息,保证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抢抓机遇,努力打造辽宁执检工作新品牌,秉承“快人一步者优,优人一等者强,强人一筹者胜”的信念,在制度建设上出亮点、在执法规范化上下功夫、在素能提升工程建设上动心思,要在思路上有创新、在行动上有担当,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深入开展工作,为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贡献辽宁智慧。

周春山副局长指出,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推进监狱检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检察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对监督监狱执法行为,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中的正确实施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监狱要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努力实现监狱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12月10日前对我省监狱全面开展一次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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