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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师范大学开展检校共建合作共促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时间:2018-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2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师范大学检校共建合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沈阳师范大学举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世赢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沈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贾玉明,党委副书记、校长郝德永及校方师生代表参加了会议。于天敏检察长与郝德永校长分别代表检校双方在检校共建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贾玉明书记表示,要与省检察院凝聚共识,深入推动校检共建合作,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务的深度融合,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更多法治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于天敏检察长指出,全方位、多领域的检校深度共建合作是加强新时代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有益尝试,也是推进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深化检校共建合作为契机,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检校共建合作的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理论实践和法治人才培养的系列重要指示作为深化检校共建合作的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善于借助‘外脑’”等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互动,充分实现检校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之路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

二是建立健全合作机制,着力构建检校共建合作新格局。省检察院将加强与沈阳师范大学的沟通协作,全面拓展与深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交流,打造一流的检察实务、相关领域学术与政策研究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从检察人才培养层面、科研课题检察理论研究层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层面,积极构建完善领导互访人员交流、科研课题发布合作、教育培训授课实践等制度机制,积极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提升检察人员和在校师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共建、共赢、共享的检校共建合作新格局。

三是抓好落实,确保检校共建合作取得实效。双方要凝聚合力,为检校共建合作全面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共建合作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要加强思想引领和制度管理,确保正确的理论研究方向;要增强主体意识和实践意识,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和理论成果。检察机关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检校共建合作为契机,以司法实践需求为导向,借助高等院校的独特优势,为解决检察工作“三个不平衡”问题提供更多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机结合,探索从法学学者专家中遴选检察官工作,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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