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巡视员、省人社厅领导、受表彰的“双先”集体代表和个人以及机关全体干警在省院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干警和受邀的各地人社部门领导在各院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以来走过的光辉历程,为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为人民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检察人员代表颁布发了“检察荣誉章”和证书,隆重表彰了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省5个检察院和8名检察干警受到最高检的表彰。他们是:
全国模范检察院
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全国模范检察官
苏凤琴—丹东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张啸天—沈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集体一等功
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李雅新
辽宁省北镇市检察院马量
辽阳市弓长岭区检察院何忠泉
辽宁省西丰县检察院崔勇
个人一等功
周一凡—大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潘非琼—抚顺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
马忠伟—本溪市南芬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美文—锦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马晓艺—辽宁省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赵海勇—阜新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辽宁省阜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省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郭声琨书记、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会议提出的“五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听党指挥、服务人民、服务大局,强化监督、依法履职、维护法治,深化改革、勇于创新、转型发展,政治过更、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四个方面加强工作、创新实干、奋发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新篇章。同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楷模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检察人员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在推动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