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辽宁省检察院民行二处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高检院部署和省院党组要求,切实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各方面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
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加大力度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2018年全年,民行二处新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4件,旧存35件,已办结65件(含上年度结转)。其中提请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8件,终结审查1件。作出监督的案件占办理案件总数的31.4%,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从监督效果上看,已有多个案件的监督意见获得被监督单位采纳或者获得高检院支持,办案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上年度办案中向省公安厅发出的改进工作检察建议今年得到省公安厅回复采纳,这是民行二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延伸监督领域的重要成果。省公安厅在去年接到省检察院发出的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后,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指示,要求就省检察院建议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立即进行整改。2018年2月5日,省公安厅向省检察院回复了《关于大连市甘井子分局违规出具情况说明的结果反馈函》,对省检察院指出的两个问题均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全部采纳了建议意见。省公安厅亦以此为契机,针对省检察院检察建议指出的相关问题组织讨论,规范了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案件并充分重视公章使用的审批及相关备案管理工作,并在其全省工作会议中做重点强调和解读,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省检察院提级办理的肖某申请监督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追加被执行人一案和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申请监督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错误追加被执行人一案,经审查向省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省法院完全采纳了省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一件撤销了沈阳中院作出的错误裁定,将案件发回沈阳中院重新审查;一件撤销了沈阳中院、沈河区法院作出的错误裁定,驳回了该案申请执行人追加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为被执行人的申请。省检察院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进一步促进了省检法两家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共识,省法院高度认可省检察院办理监督案件的质量,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对全省各级法院行使执行审查权类案件提出检察建议,为省检察院开展跟进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省院提办疑难案件也积累了办案经验,丰富了对下指导内容,取得良好的示范效果。三是省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街道吉祥村村民委员会申请监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抚顺职业技术学院申请监督合作合同纠纷案、王宏申请监督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今年均获得高检院支持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均已指令省法院再审。这些案件涉及民生、国资、虚假诉讼等重点监督领域,民行二处办案人在审查工作中认真审阅大量案卷材料,多次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听取各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在多次集体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详实有据、论理充分的提抗报告,监督意见获得高检院的充分支持。由于抗诉案件一般周期较长,目前这三起抗诉案件尚等待省法院再审开庭审理。四是民行二处与省法院审监一庭专门就检察建议的有关问题开展座谈交流,理清了省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的模糊认识。同时通报了近五年来省检察院向省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的情况,对省法院办理检察建议案件的管理反馈机制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座谈交流,有效提高了省法院对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认识,双方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的沟通联系达成共识,为进一步理顺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提供了有利契机。
加强指导,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
2018年全年,全省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49件,比上年度同比增长506%。现已办结1390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84件,比上年度同比增长575%。目前法院已采纳675件。执行监督工作有较大幅度提升,监督规模不断扩大。
民行二处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监督案件,同时加强对下级院的精准指导。一是对民行检察业务考评标准进行重大修改,对执行监督工作提出量化要求,明确具体标准,用考评指挥棒调节下级院工作布局,重点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二是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部署安排,制定《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监督重点,分阶段推进活动。11月初召开专项活动推进会,各地交流活动经验,省院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是开展2013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情况调研,全面梳理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分析部分地区执行监督工作打不开局面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四是进一步加强上下级沟通,常态化听取下级院对执行疑难问题的请示汇报,指导下级院准确把握办案标准,推动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开展。五是通过交办转办案件帮助下级院发现案源,通过办理跟进监督案件支持下级院的监督意见,推动上下级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六是以多种形式开展执行监督专业化培训,除培训班集中授课外,日常在内网平台发布有关执行实务参考资料、各地执行监督经验材料、法院新出台执行规定等培训内容,促进下级院开阔视野、互通有无,带动各地执行监督工作共同提高。
深化改革,规范执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
民行二处现有1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4人,检察辅助6人。我们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按照省院司法改革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新型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根据权力清单等文件精神,民行部门办案实行检察官独任制模式,每个员额检察官构成一个办案单元。在新的办案模式下,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今年以来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80余件次,集体研究和员额检察官负责相结合,确保案件质量。
执法为民,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党建队建
一是以“两学一做”为主线扎实开展政治思想建设。截至11月共开展专题研讨8次,主题党课活动3次。积极参与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辽宁省档案馆、观看《厉害了,我的国》并撰写观后感等活动,丰富活动载体,辅助理论学习。
二是以严格政治生活制度为重点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六条标准,对照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6项,落实整改措施12项,完善支部党员名册等基本资料,规范管理支部台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截至11月共开展党日活动11次、支部党员大会19次、组织生活会2次。
三是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建设。落实省院“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3项,提出整改措施6项,精准聚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