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选派4名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省院检察技术处司法鉴定实验室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实验室定期监督评审。主管检察技术工作的孙策副巡视员出席评审会议并致辞。
此次评审是新认可准则实施后的首次评审,评审范围包括全部要素,以及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评审。评审标准要求高,项目内容多。评审依据是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8-A001、CNAS-CL08-A004、CNAS-CL08-A005等电子数据鉴定、法医学鉴定、文书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评审专家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核查体系文件记录、现场案例测试以及授权签字人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全部要素及各项技术能力进行了全覆盖的现场审核。并通过查阅卷宗材料、工作记录,新旧技术方法标准对比分析以及案例验证等方式,对文检鉴定方法变化进行了变更评审。对法医病理鉴定的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致伤物推断,文书鉴定笔迹、印章印文、篡改(污损)文件,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的计算机存储介质的三个专业7个项目参数进行了验证、考核和确认。文检专业通过鉴定方法变更评审。法医、文检、电子物证等3个专业授权签字人满足认可要求,全部通过考核。最后评审组同意推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实验室定期监督评审。
自2009年启动司法鉴定实验室认可工作,省院司法鉴定实验室成为全国首家通过认可评审的省级院司法鉴定实验室,2013年成为“十二五”科技支撑课题“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评价技术研究与示范”的试点单位,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回首十年来的认可工作,检察技术处始终坚持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先后对体系文件进行了四次大的改版,亲历了我国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鉴定机构专项认可制度建立和发展。司法鉴定实验室认可工作的持续开展,有效提升我省检察技术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强化了检察技术人员规范案件办理和质量控制意识,树立了强能力、促应用、防风险理念,为服务“四大检察”办案做好技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