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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平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平受贿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平利用担任抚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抚顺市委副书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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