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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

时间:2020-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检察院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就我省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在广泛调研并征求辽宁银保监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6月23日,省检察院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送达了由辽宁省检察院制发的关于加强对我省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书(辽检建〔2020〕1号)。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参与社会治理,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为落实党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贯彻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的精神,省检察院针对我省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暴露出的诸多风险点制发了检察建议,希望辽宁银保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让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真正服务于三农,助力于乡村振兴。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辽宁银保监局协作,共同为我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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