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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赴辽调研讲话精神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以更强的检察自觉更踏实的工作作风办好每一起案件每一件为民实事
——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赴辽调研讲话精神

9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高检院调研组一行赴辽宁检察机关调研,先后到沈阳、丹东两地检察机关视察调研并讲话。9月1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张军检察长此次赴辽宁调研指导工作,既是对辽宁检察工作的鼓舞也是鞭策,为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李成林指出,张军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不仅具有非常强的思想性,同时对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需要我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践行。

一要强化自觉履职,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要顺应新时代党和人民新的更高要求,以思想解放、理念更新为引领,促进每一名检察官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办案的自觉追求,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到实处,自觉按照宪法法律规定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意义,坚持在稳定较高适用率、实现可用尽用基础上,着力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检察官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精准性。要以同堂培训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法院、律师的沟通,进一步减少分歧、增进共识;积极建议法院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案件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特别是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提升此类案件适用比率和司法办案效率。要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检查督导和监督问责,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司法不公。

二要优化检察管理,有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要切实增强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自觉,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和省院具体要求,全面压实各级检察长的领导责任、检察官的主体责任、各部门的落实责任,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符合自身实际的考评指标体系,加强指标验证,不断进行优化调整,真正使其符合办案工作实际、符合大多数检察官考评的心理预期。要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工作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果导向作用,把监督办案的标准和要求亮出来、严起来,引导推动检察官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以业绩考评为抓手,将从严治检要求融入其中,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业绩考评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避免程序空转。

三要实化党建引领,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持之以恒抓好检察为民实事,进一步丰富党建和业务融合实践,通过办好为民实事进一步推动干警身份意识、机关工作模式、队伍能力作风、检察事业格局“四个转变”,实现检察官履职与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立足检察职能与融入社会治理、加强内部衔接与推动外部协同“三个统一”,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要继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深化落实检察长研判调度和员额检察官全员接访制度,不断提升全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水平。要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以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保障,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争取将其打造成为与行政机关的“连心网”和为人民服务的“民心网”,加大与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要以确保“监督刚性”为目标,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加强与教育、公安、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促进各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防治机制,充分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要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认真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积极构建阶梯式教育矫治体系,努力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性、协调性、精准性目标。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副巡视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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